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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联合行动”让“110”走出困惑

1998-02-1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在群众心目中,“110”是无事不管的保护神。然而,接警多、非警务事项多、处置难、移交难,使干警始终处于高强度、超负荷运行状态。如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,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?山东省对此作了有益的尝试———

本报记者赵秋丽本报通讯员赵洪铭“有警必接,有难必帮,有险必抢,有求必应”,是110报警服务台的承诺。但是,“110”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则遇到了许多问题。

“110”的“困惑”有几方面:接警多,山东各地“110”平均每天处警20余次,干警始终处于高强度、超负荷运行状态;非警务事项多,邻里纠纷、婆媳吵架、夫妻口角、出门忘带钥匙、老人迷路、小孩走失等都找“110”,这些非警务事项占处警总数的50%,警力、经费都很难满足需要;处置难,“110”不是“万能钥匙”,受行业局限,遇到危重病人需要治疗、通信线路出现故障、自来水管道漏水这类的情况,“110”很难妥善处置;移交难,由于没有政府统一组织和有关部门参与,“110”对群众的某些问题先期处置后,很难移交出去。在群众心目中,“110”是无事不管的保护神。如何寻找“110”的突破点?山东省公安厅厅长高新亭认为,“110”只有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动,拓宽服务领域,才能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。

山东省早在1996年9月就已全部开通了“110”报警服务台。为实现“110”与各部门的“联动”,去年5月,山东省政府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“110”报警服务工作的通知》,各级初步形成了由党委、政府组织领导,以公安机关为龙头,有关部门配套联动,辐射全社会的“110”综合报警服务体系。卫生、民政、邮电、供电、金融、交通、公路、城建、环保、工商等11个行业和部门被纳入了“110”社会化报警服务体系。“110”报警服务台被授予先期处置权、协调权、信息收集权和监督权,有权按事件性质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紧急处置指令。受令部门必须做到5分钟内出警,城区15分钟、农村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。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与“110”相联系的值班室和服务队,并做到有值班电话、有工作制度、有专门车辆、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器材装备、有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。

联动工程的实施,“110”以自己的小气候影响了社会的大气候,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的公共救援体系,进一步树立了党委、政府的形象,密切了党群关系。原菏泽地委副书记杨成训,随“110”出警100多次,现场办公,现场解决问题,被群众喻为“110书记”;在菏泽地区公安局局长的工作日程里,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,有时病倒在“110”指挥中心,一听到报警求助电话,就立即奔赴现场,被人们称作“110局长”。前不久,成武县南鲁镇留刘庄附近一通讯缆线杆被撞断,邮电局抢修服务队接到“110”通知后,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修。当听说是“110”抢修服务队时,50多名村民冒雨自发赶来帮忙,40分钟就将线路修复。

政府各职能部门与“110”配合联动,不仅仅在于创建了一种新的动作机制,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一种爱岗敬业、赤诚为民、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。卫生系统开展了“诊断一位病人,奉献一片爱心”活动,推出了“120有呼必应,有病必救”,“120出车不收费,减办手续,24小时提供优质服务”等8项承诺。邮电部门从解决邮电服务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入手,推出了“限时服务,超时罚款”等10项承诺。民政部门推出了“有灾必救,有难必帮,配合联动,服务社会”的承诺。信访部门广泛开展了“爱民助民”服务活动,同时,开通了190热线电话,与“110”密切配合,共同为群众排忧解难,被群众称为他们生活中的第二个“110”。在“110”社会联动的大环境下,我为人人、人人为我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蔚然成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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